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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9章 沈虫虫,我必须让你嫁给高凌王 (第1/2页)
沈韵今晚是白衬衣,黑色一步裙。 这是子域时装的工装。 而坐在她对面沙发上的沈醉,则是一身卡其色的名牌套裙,秀发高高的挽起,左耳下有个黑宝石的耳钉。 沈醉的身材相貌,和沈韵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。 因为她比沈韵,早来到这个世界上几分钟,所以她是jiejie。 但沈醉的皮肤,却是戴拍拍那种很正常的白皙。 绝不是沈韵这种,一碰就可能会碎的白瓷。 关键是。 沈醉的眼眸里,即便在睡着时,可能也会有豪门大小姐特有的倨傲。 但沈韵的眼眸里,只有冰雪融化后,悄无声息滋养嫩草的温柔。 或者说是废物,才会有的懦弱! 俩人的性格,也是截然不同的。 沈韵就是沈家出了名的废物点心一个,就算是流浪狗看到她,都敢冲她狂吠几声。 而沈醉,虽说不是性如烈火,可流浪狗敢冲她狂吠,只有被她必须追上去,活生生踢死的下场! 简单的来说就是。 这对孪生姐妹的性格,jiejie外向强势,meimei内向温柔。 沈韵的乳名叫沈虫虫。 沈醉的乳名叫沈毛毛。 姐妹俩的乳名合起来,就是毛毛虫。 “你干嘛要夺走我的手机,不许我接电话?” 沈韵皱眉问。 啪的一声。 沈醉把她的手机,丢到了案几上,淡淡地说:“我说过,我们谈正事时,你不但不可以接电话,也不可以开机。可你趁我去洗手间时,却私自开机接电话。” “沈毛毛。” 沈韵抿了下嘴角,轻声问:“你能告诉我,你是我的什么人?你又有什么权力,来要求我在和你谈话时,必须得关机吗?” “我是你的jiejie。” 沈醉眼里浮上一抹厌恶。 却耐着性子说:“其实你该知道,我打小就讨厌,和一个懦弱的瓷娃娃当姐妹!要不是咱们是姐妹,我必须得为你的终生幸福cao心。就算你跪在地上求我,我也不会拿出宝贵的休息时间,来劝你珍惜,最该珍惜的人!要求你关机,就是要让你端正态度。” 沈韵张嘴—— 啪! 沈醉忽然抬手,重重拍在了案几上:“沈虫虫,你敢顶嘴?” 沈韵低下了头。 藏在腿边的左拳,悄悄的攥紧。 从记事起,她就怕这个jiejie。 即便沈毛毛没什么功夫,而她沈虫虫,当前基本拥有了可和战神李无疆一战的恐怖身手! 但当沈毛毛发火时,沈韵还是会吓得心神颤栗,大气都不敢喘一口。 反倒是从小,也看不起她,对她从没有过好颜色的杜君临,沈韵一点都不怕。 “沈虫虫。我再说最后一遍。” 沈醉缓缓的说:“高凌王既然来到了天东,而且当前也在青云。那么,就足够证明他在这七年内,始终没有忘记你。你必须得迷途知返,再次答应他的求婚。” “不可能。” 沈韵马上回答:“我承认高凌王,是亿万才俊中的佼佼者,配我绰绰有余。但我对他,没有丝毫的感情。” 苦口婆心劝了她大半夜的沈醉,终于失去了所有的耐心。 她缓缓站起来,隔着案几,俯身看着沈韵:“沈虫虫,你抬起头来看着我。” 沈韵咬着嘴唇,慢慢的抬起了头。 脸色发白,眸光里带着明显的惊悸之色。 “你,敢再说一遍,不可能吗?” 沈醉慢慢的举起了右手,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。 沈韵敢吗? 不敢。 可不敢,也得敢! 她声音发颤:“不,可能。” pia—— 清脆的耳光声,立即在客房内回荡了起来。 沈韵被她抽的,脑袋猛地转向。 嘴角有血丝淌下,半边脸迅速青紫。 委屈,恐惧的泪水,立即扑簌簌的落下。 从小到大,沈醉不知抽了她多少次耳光。 每次她都是这样子!! 而沈醉每次抽过她后,就会后悔,心疼。 沈醉对沈韵的厌恶,动粗,都是建立在“恨铁不成钢”的基础上。 可如果有恶犬扑上来时,沈醉就算自己被啃咬个遍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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